2021年是建筑业的改革之年!
一、热点聚焦:
1、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改革:《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正式印发,明确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同时具有设计、施工“双资质”,或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其配套文件—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出台也为2021全面推行工程总承包制打下坚实基础。此外,全过程咨询和建筑师负责制也将在2021年取得更多有益尝试。
2、资质管理改革:2021年的另一重头戏莫过于资质改革,在这一年的过渡期里,由于最新的资质标注尚未明确,想必更多的企业将想方设法搭上“特级资质”末班车,加上打击挂证的行动持续起到效果,达不到基本要求的小企业将被淘汰,”第一集团“700余家综合资质企业,将展开新一轮市场博弈。
3、招投标改革:在2020年,全国以及各地纷纷出台政策,提出了评标时可不再进行技术评审;允许利害关系方投标;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重新招标;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严防恶性低价竞争;串标、借用资质投标等失信行为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0%、88%的,认定为异常低价;调整《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规定》。这是招投标改革的大方向,相信在2021年,招投标制度将更趋于公平、公正、透明、完善。
二、建筑要闻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工作发布通知。(详情点击)
2、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自制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工作,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3、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情况。根据通报,职业培训体系已基本建立。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中,增加了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管理模块,开发过程监管、测试题库管理、继续教育管理等功能,满足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管理需要。
4、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5、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解释一”中最大变化是第四十一条“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将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批复和司法解释二规定的六个月行使期限延长为十八个月。
三、地方动态
1、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自动延续的通知》。指出有效期于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3月1日届满的各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2021年3月1日。全省各级核发的符合自动延续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2021年3月1日前可继续使用。持证企业申请办理审批业务的,以2021年3月1日作为原证书的有效期届满日。
2、为进一步推进建筑高质量发展,提高建筑健康舒适水平和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近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市规划资源局制定并发布《关于推进本市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3、日前,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透露,当地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备案到取得施工许可证不超过60天。
4、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出台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深化行业治本之策,确保工程招投标公平公正的13条重磅措施。